二、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职能
商业健康保险承保范围从保障水平较低的基本医疗保险到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从个人健康保险到团体健康保险,从短期健康保险到长期健康保险,从门诊医疗保险到住院医疗保险再到重大疾病保险等涵盖了社会各阶层的不同需求,产品的多样化和保障范围的可灵活选择,也是商业健康保险得到中国城乡居民欢迎,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同时也使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职能日益凸显
1、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社会稳定器作用
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国家经济体系中的重要部分,积极参与社会公共卫生和卫生保障的建设。特别是在国家遭遇重大突发灾害的关键时刻,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发挥其快捷性、灵活性和广泛性,及时地出现在防灾救灾第一线,例如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战役中,中国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发挥出的其特有的功能,赢得政府和社会的赞誉。
2、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和推进
为有效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保监会积极参与稳妥推进保险业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保险业参与新农合,是为"三农"服务的行业责任,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自2003年国务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以来,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在江苏、河南、福建、浙江、广东、山东、山西、新疆等省(区)开展试点和推动工作。2006年上半年,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2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的参合农民1874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86%。
3、在补充型医疗保障层面,商业保险继续发挥主导作用
鉴于"低保障,广覆盖"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原则,商业健康保险在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提供更多的保障产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弥补了社会医疗保险供给的不足,丰富和完善了整个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保险公司积极开展了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1999年以来仅中国人寿[-0.42%资金研报]一家就在205个地区、972个县区开办了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收入累计超过30亿元,累计承保人数达到2200万人,占社保参保人群的17%。人保健康在青岛开展的补充医疗保险模式,为解决风险与基金的平衡,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此外,保险业还参与低保人群重大疾病保险等工作,为政府排忧解难,获得参保人员好评,也探索出一些成功经验。
4、促进医疗服务行业的规范发展
2005年全国每万人口入院人数为553人,享受商业医疗保险人群每万人口入院人数为714.4人。商业健康保险在提高居民医疗保障,缓解"有病不医,有病不敢医"的现状发挥了实质性的积极作用。在为居民建立医疗保障的同时,保险公司基于内动因素,主动参与医疗成本的控制,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发挥市场参与机制,在为保险与医疗共同的服务对象的服务过程中,规范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不仅保护了参保人的利益,也为保险业与医疗卫生业的良好合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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