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来说,健康险是为了弥补全民健保的不足,并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商业保险。但健康保险还有广义与狭义的分别。其中,狭义的健康保险,是指疾病保险而言;而广义的健康保险,还包括人身伤害的医疗保险在内。
不过一般市面上,却常常将「医疗险」这个名词,套用在所有「健康险」上。事实上,医疗险只是健康险项下中的一环,健康险可以根据保障内容或诉求对象的不同,分为「住院医疗险」、「重大疾病险」、「癌症险」、「妇女与婴儿保险」、「失能险」与「长期看护险」等。
上述几种不同的名称,都是从「保障内容」的角度来做区分。事实上,保险公司在区分这些不同种类健康险时,还会依照「理赔方式」、「保障期间」、「是否有身故保险金」与「契约型态」来做分类(请见下表一)。
表一、健康险的分类方式
分类原则 |
举例 |
保障内容 |
「住院医疗险」、「重大疾病险」、「癌症险」、「妇女与婴儿保险」、「失能险」与「长期看护险」等 |
理赔方式 |
限额(实支实付)、定额(日额给付)或是混合型(限额或定额二择一) |
保障期间 |
定期险、终身险 |
是否有「身故保险金」 |
账户型、倍数型 |
契约型态 |
主约、附约 |
这两个图表提示给一般大众有关健康险的重点有三。
首先是:如果理赔前提不一样,未来很可能领不到保险金。
举例来说,如果是因为疾病而住院接受治疗,但因为买的是意外伤害医疗险,所以就得不到任何的保险给付。
其次的重点是:各种健康险的给付范围大小不一。
其中,住院医疗险的保障范围最宽;至于失能险、长期看护险与妇女(妇婴)险的保障对象,就只有非常狭隘的特殊状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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