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时指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遇到一些问题。
年终“无米下锅”的尴尬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6006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占总数的51%。安徽、江西、陕西等地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开。零差率销售后的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30%左右。而截止到9月底,已有26个省出台了基层医疗机构补偿办法。
但张平同时表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遇到的问题包括:部分地方反映基本药物品种偏少,部分基本药物国家指导价偏高,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不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不健全。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近期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用以改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资金来源主要是地方政府,由于地方政府的财力不同,补偿的力度也不一样,所以,基本药物制度的进度,全国也不同。”一名省级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据上述乡镇卫生院院长介绍,目前财政补贴是每个月一次,根据药品的销售,按照一定的比例返给医院,大约50%~60%,没有给予人员工资的补偿,职工工资还是来源于基本药物的销售。“原来药品加价平均超过70%,现在的药品补偿根本无法支撑整个机构的运行,很多职工的工资只能发放一部分,很难发全。”
而这种补偿与支出之间的差距不仅仅出现在乡镇卫生院,北京市西城区德胜社区卫生中心主任韩铮铮也面临这样的问题。“政府只给了人员工资,药品的15%的补贴没有给,而医疗机构很多运行的行政成本仅靠医疗服务收费无法承担。”为此,年初她还可以挪用人员工资去做一些周转,而年终她就无米下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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