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对于目前很多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一至四级伤残长期待遇一次性结算标准差别太大的问题,佟丽华建议,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应当对一次性结算的基本标准作出规定,同时可以授权各地在一定范围内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确定适当的金额。在规定基本标准时,考虑到工伤保险条例中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基数普遍都是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建议对一次性结算标准也按照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当职工工资上涨时,结算的工伤保险待遇也会提高,工伤职工得到的赔偿才能与当地经济水平相适应。
编后
工伤保险条例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条例的修改被寄予了很多期望。本报的这组报道选取的只是各方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剖析,并不代表全部。工伤保险条例毕竟只是一部法规,承载能力有限,而许多相关问题是需要多部法律法规共同解决的系统工程。我们希望,这组报道能够为条例的修改提供一些参考。今后,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条例的修订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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