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语:本刊前两期刊登了代签名保单无效的文章之后,引起许多读者的反馈咨询,其中不少读者曾替自己未成年的子女投保,也十分关心这样代签名是否有效的问题。
上周“回音壁”对此给予了肯定回答,本期主持人特选编了一个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案例,供广大读者参考。
汪女士在一次理赔的时候,才意外发现她为儿子购买的保险总额超过了有关限制。上海市场上的最高限制是10万元,她可多花了冤枉钱。
这得从1998年说起,汪女士夫妻俩先为自己投保了包括人寿、意外、医疗等一揽子保险计划。随着家庭经济状况逐渐良好、稳定,他们开始打算给家中的“小太阳”———十分宝贝的独生儿子也增加一些保障。
悉心挑选1999年12月,汪女士经过一番精心挑选,一口气为儿子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5份
少儿保险。2000年11月,她在报纸上看到另一家保险公司推出新型
少儿险种的广告,觉得还不错,便再次为儿子购买。这样加起来,她儿子的保额已经达到了5万元。
2001年某个周末,汪女士在家休息时,一位保险代理人上门拜访,推介险种,期间提到了一种长期的寿险。汪女士有些犹豫:我已经买过很多保险了,回报也不错,还有必要再购买吗?
听了代理人的介绍之后,汪女士不禁心动了,决定再为家中保障相对较低的儿子添置一些保障。这次,她又毫不吝啬地一气买下了6份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