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医保药进入调价周期 发改委详解药价调节机制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处长宋大才表示,经过长期研究和摸索,药品价格调整形成了相对稳定的规范。“本次调价也是从用药量大、单日费用高的品类开始入手的。”

  如何兼顾创新与效率

  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在官网上公开《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委托中国价格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中药协会等7家协会收集意见。在本次调价后,业内正在热议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何时出台。对此,发改委人士表示,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已经基本成熟,正在按照医改工作的整体要求进行完善。他同时表示,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分期分批降低其他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价格调整将以药品生产经营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市场供求等因素。对过了专利保护期的原研制药品,要进一步缩小与普通仿制药品的价差。对新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要探索制定统一价格,作为医疗保险的报销计费依据。

  对于业内广泛关注的“价格因素是否会打击行业创新的积极性”,宋大才特别指出,价格是所有经济活动的集中体现,也是经济活动的调节杠杆。“促进创新,保证公平是价格工具的目标。”他表示,单独定价等规则仍然会在今后的价格制度中有所体现,“通过价格杠杆,为创新型产品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也是为产业发展留出合理的资金支撑。”

  据悉,鼓励创新的定价原则在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中也将继续有所体现。对此,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认为,“创新”不能有内外之分,应尽量淡化所谓超国民待遇。“降低药品花费与鼓励研发与创新,其实并不是一对矛盾。”于明德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医药产业升级,必须依靠创新药物研发,让创新药物早些进入各类报销目录,同时在价格上获得合理的利润空间,才能为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百姓的感受不仅来自于药价,更来自整个医疗体系和支付比例。”于明德认为,尽管屡次降价拉低药品价格,但只要“以药养医”存在,临床用药可能就会转向没有降价的同类药品。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医疗机构是药品主要的销售渠道,医院医生在药品采购和销售上占据了双向垄断的地位,“所以才会出现药品价格越高越好卖的怪象”。

  为了进一步理顺药价,广东省开展了“三控”试点,除了零售价,药品的出厂价和流通加价也成为当地政府监管的对象。记者了解到,“三控”试点仍在进行,还没有进入总结阶段,“三控”手段是否会引入日后的药品价格管理有待观察。于明德认为,除了药品价格,还应关注药品数量和结构的问题。某些药品价格降下来了,但是处方量上去了,或者是用了一些高价药来代替,那么老百姓的看病费用一样降不下来,“降价不是降低医疗卫生费用的唯一手段,需要提高医改的支付比例,才能真正地降低老百姓的负担。”于明德说。发改委人士表示,“客观说,要真正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还是要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药分开来实现。”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