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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让大病患者“个人付费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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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是中国真正步入“全民医保”时代的最后期限。温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以“湛江模式”、“江阴模式”为突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保险机构与政府联合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做法,正在全国试点和铺开。

  据记者了解,目前江苏省各地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大病、重病报销水平,一般不超过60%,主要原因是大病、重病患者普遍存在相当比例的个人付费部分,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病患者的经济压力,“因病致贫”现象依然存在。

  “在苏南经济较发达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大病报销比例已经上不封顶,但我们发现,尽管大病报销上不封顶,但报销比例有限,一旦参保群众患有重大疾病,个人付费压力依然存在,因此,我们把目光投向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自负部分和目录外的自费部分,考虑如何通过商业保险机制来提供补充方案,通过缓解个人付费压力来让百姓真正看得起病。”中国人保健康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王笋对记者称。

  “二次补偿”:引入商业保险

  2009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已经明确,政府积极提倡各地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在“管办分离”的原则下,诸多地方政府正在探索以购买商业保险的补充方式来提高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缓解百姓“看病贵”压力,同时弥补政府在经费、人员方面的捉襟见肘。

  经过一年多的考察和酝酿,2011年7月,太仓市人社局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与中国人保健康苏州中心支公司签订了“太仓大病再保险”项目,在不增加参保人员一分钱的前提下,对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基础上同时发生的住院个人付费部分,给予了“二次补偿”,成为江苏省的创新试点。

  “在确保统筹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我们利用2000多万元统筹基金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也就是说,不论是医保政策内的个人自负费用,还是医保政策外的自费费用,不需要患者花费一分钱,就可以得到商业保险公司相当比例的保险赔偿。”钱瑛琦介绍说,这在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个人付费的压力。

  根据该项目的试点方案,太仓市人社局在确保统筹基金良性运作的前提下,利用医保结余的统筹基金,以城镇职工每人每年50元、城乡居民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为全市所有参保人员购买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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