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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险公司亟需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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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证券日报:我们知道人保健康摸索出了独特的“湛江模式”,构成了人保健康业务来源的主要部分。请您谈一谈政府委托的健康险业务情况好吗?

  四是参与主体多,风险影响因素复杂,需要建立“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诊疗监控、病后赔付核查”等“三位一体”的医疗风险控制机制。

  五是理赔发生频繁高,运营成本高。

  六是健康保险经营初期投入大,盈亏平衡周期长。

  健康保险的经营特点和运营管理模式,客观上决定了必须将健康保险作为与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不同的领域,建立单独的核算制度、精算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核保理赔制度,搭建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走专业化经营的道路。

  证券日报:我国健康险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董清秀:从我国情况看,与居民医疗、疾病、护理等健康保障紧密相关的健康保险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还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是增长相对缓慢。“十一五”期间我国健康保险保费增速为16.76%,低于保险业保费增速约8个百分点,低于人寿保险保费增速约10个百分点。

  二是业务规模较小。2011年1-11月健康保险保费收入635亿元,在行业1-11月总保费收入(13258亿元)中的占比为4.79%,远低于发达国家一般为30%左右的平均水平。

  三是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在全国医疗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较低。2010年我国健康保险赔付支出264亿元,在全国医疗卫生总费用(19603亿元)中的占比为1.35%,远低于发达国家一般为10%左右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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