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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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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出台,把有劳动能力的非从业人员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
  低保人员有特殊待遇

  《低保金领取证》与《居民医保医疗证》同时使用,才可以享受低保相应待遇。(一)低保对象免收住院起付金,年累计最高报销3万元。(二)重症尿毒症透析、肝肾器官移植后应用抗排斥药物费用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住院统筹比例支付后,政府再救助10%(相当于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10%),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金额3000元。不计入年累计最高报销3万元限额内。(三)低保对象门诊救助继续执行原规定,低保患者仍在原门诊救助定点医院就医。每年每人享受门诊救助的最高金额为10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享。门诊特病患者到相应的定点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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