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其他 > 正文
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呼唤专业监管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0年,我国参加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基本医保的参保群众,在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仅为65%,仍有高达35%的住院费用需要由参保群众个人负担,其中新农合由个人自付的比例更高,部分地区超过50%。
  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既要考虑健康保险业务发展对资本金的一般性要求,也要考虑健康保险业务的特殊性,如政府委托业务根据各地社保政策的不同,承保条件的差异很大,往往通过设定起付线和止损线等方式与政府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这种偿付机制既不同于一般的寿险业务,也不同于普通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对政府委托业务就需要建立单独的政府委托业务偿付能力监管制度。此外,还要考虑到医疗费用自然上涨的长期趋势对健康保险、尤其是长期健康保险对偿付能力的严格要求,建立规范的偿付能力监管标准。

  在承保理赔方面,由于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影响因素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比较突出,对承保理赔的专业技术要求较高,这就需要监管部门站在行业的高度,制定健康标准认定、不同类型疾病的临床路径等行业技术标准,提高承保理赔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在第三方管理方面,由于第三方管理通过整合客户资源、统一处理理赔案件和维护医疗网络,可以提高对医疗服务机构的议价能力和话语权,从而能够在确保被保险人获得适宜医疗服务的同时,较好地控制医疗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经营效益。监管部门需要将第三方管理作为新兴领域加以培育,明确相应的经营标准,积极鼓励经营主体开展第三方管理业务。

  我国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已经开始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也需要通过单独监管得到持续推动。实施单独监管,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健康保险的专业化经营水平,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通过建立单独的健康保险核算制度和考核机制,改变用其他业务利润补贴健康保险业务、市场费率无法真实反映健康保险业务成本、业务风险被严重低估、赔付率居高不下、经营入不敷出等现象,有利于从行业层面加强对健康保险发展的统一规划和推动,有利于加强宏观层面的政策协调,为健康保险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来源:金融时报)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