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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一卡通"将实现 身份证将成终身社保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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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医保实现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目前,医疗保险有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农村又有新农合;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在农村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身份证号将成终身社保卡号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强调,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要逐步将身份证号码作为各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唯一识别码,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记录更新流动人员参保(合)缴费的信息,保证参保(合)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流动就业人员能够连续参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卫生部设计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

  人社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自2010年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将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将能够顺畅接续。

  北京拟实行农民工享城镇职工平等养老待遇制度。北京市今年将统一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实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的养老保险制度,使外地农民工、北京市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履行同样的缴费义务,享受同等的养老待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将出台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扩大门诊特病报销范围等“一揽子惠民政策”,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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