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骑自行车回家,不想被后面的15岁骑车少女撞倒,少女的家长先是答应配合治疗,当得知老人在三年前曾经遭遇过车祸时,两家人陷入了尴尬。
“她们说我是讹他们,先前还很热情,后来就对我不管不问。本来我想原谅他们,但是这样的态度,让我很受伤,我想起诉他们,打官司的赔偿费用我将全部捐给慈善事业。”6月5日,银川市民刘女士拨打本栏目新闻热线13079591251,反映了她的遭遇。
刘女士今年61岁,2011年3月19日18时40分,刘女士骑自行车往家里赶,行至兴庆区凯格年华酒店附近时,刘女士的自行车被后面一辆电动自行车撞翻,刘女士重重地跌在路上。等她醒来时,已经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刘女士说,事后她才知道撞倒她的小姑娘叫婷婷,才15岁。事发后,婷婷的父母也赶了过来。刘女士说,当时婷婷的母亲非常热情,说让她安心养病,,医疗费、陪护费等他们都愿意承担。“看着他们忙前忙后,而且非常通情达理,我当时也很感动,就说让他们放心,我不会讹他们,只要没吓到孩子就行。”
经医院检查,刘女士软组织挫伤,医生建议卧床静养。然而,卧床期间,刘女士感觉腰部还是疼得厉害,决定再到医院复查。刘女士告诉记者,2008年正月的一天,她到菜市场买菜,当时被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骑自行车撞倒,造成腰二椎体骨折,医疗费花去数万元。男孩当时骑车跑了。刘女士说,当婷婷的父母听说她以前就被车撞过,还要进行复查时,态度立即转变,拒绝了赔偿。
“这样的结果对我是个伤害”
经过一个多月的静养,刘女士的伤情得到控制,如今她已经可以正常活动。但是,她的内心很不平静。
刘女士说,“这样的结果对我个人是个伤害,婷婷的家长以这样的方式处理这件事,对孩子的成长也会造成不利影响。我想通过起诉来告诉婷婷的家长,要诚信做人。我所得的赔偿,也将全部捐给慈善事业。”
据了解,刘女士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一家人的生活也并不富裕。
6月5日下午,记者拨打婷婷父母所留的电话时,提示已经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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