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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镇职工医保支付限额提至25万 居民门诊看病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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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15日起,哈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工作,参保者在首批82家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医保可以报销。除此之外,哈市还提高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支付限额提至25万

  此次调整共涉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三个险种,预计政策调整后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将分别达78%和70%。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25万元。

  同时,提高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待遇支付标准。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部分相关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检查化验、服务设施等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将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免疫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支付标准基础上提高至90%。

  扩大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将腹膜透析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肝素帽)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同时将血液透析滤过纳入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提高肝、肾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待遇支付标准。肝、肾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待遇在原支付标准基础上增加2万元;同时将部分相关检查化验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

  参保职工在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精神疾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90%。

  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支付限额提至11万

  参保居民(成人居民和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11万元(含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和门诊统筹医疗费),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0%。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降低至20%。

  提高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待遇支付标准。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部分相关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检查化验、服务设施等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将恶性肿瘤门诊化疗、免疫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支付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提高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待遇支付标准。将腹膜透析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肝素帽)纳入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将门诊透析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支付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将血液透析滤过纳入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成人居民三级医院支付50%、二级医院支付55%,学生儿童支付70%。

  提高肾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待遇支付标准。肾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支付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并提高待遇支付标准;同时将部分相关检查化验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居民在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精神疾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至85%。按二档135元缴费的参保居民,待遇支付标准按前款支付标准的7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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