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签约医师接受制药企业或医疗器械公司的回扣或赠与,是否涉嫌贪污受贿?历经旷日持久的讨论和等待,德国联邦法院近日作出裁决:医保签约医师收受回扣,不超过1万欧元的话,不会因为贪污罪而被起诉,医药代表同样不会因为行贿罪获刑。
按照德国联邦法院的裁决,与医疗保险公司签约的个体执业医师,既非公职人员,也非保险公司的业务委托人。虽然联邦法院并不讳言医师收受回扣是“贪污行为”,但是德国刑法第299条所规定的行贿罪和贪污罪,并不适用于医保签约医师和制药企业。
在医保体系相对成熟的德国,同样存在医疗腐败的问题。据德国最大的在野党社会民主党今年3月公布的数字,医生贪污和虚假账单每年给医保公司造成的损失大约为50亿至180亿欧元。医生收受制药公司的回扣,是否触犯刑法,在德国现有的法律中没有明确的界定。在德国各联邦州,检察官对众多类似案件启动了相应的诉讼程序,但是具体的判决依据,必须等待联邦法院的终审裁决。为了应对医疗腐败,德国的执政党和在野党都提出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杜绝贪污。德国联邦法院原定于2011年5月审理该案,由于对医保签约医师职业性质的认定存在分歧,最终裁决一拖再拖。
本案的关键,不在于贪污行为本身,而在于对医保签约医师职业性质的认定。医生这一职业是否属于公职人员或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委托人,在量刑时具有关键作用。医保签约医师如果被认定为公职人员,接受回扣或其他好处,将以受贿罪被起诉,制药公司则涉嫌行贿。如果医保签约医师只是保险公司具体业务的执行者,则有可能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联邦法院的11位@#$@*&官最后认定,医保签约医师的工作,不具备公共管理的职能。作为从事自由职业的个体,医保签约医师既不是雇员,也不是公共机构的官员,收受医药公司的回扣并不构成职务犯罪。在德国,作为个体执业医师,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主要基于个人信任和管理结构的相对自由,不受法定医疗保险条例的制约。
需要注意的是,德国联邦法院的裁定并不意味着对医生收受回扣行为予以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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