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因退休后是否享受当地医保待遇而造成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之困,是中国特有。纵观国际经验,这些问题本不应存在。在英国、加拿大等完全由政府出资提供无差别免费医疗的国家,国民可任意选择常住地并在此就医;在美国,65岁以下人群参加商业保险,随缴随保,65岁以上的老人则可参加全国统筹的联邦医疗保险,同样没有流动限制,人人享有流动迁徙的自由选择权。这在中国显得遥不可及。
退休不缴费被看作阻滞自由迁徙主因
有观点认为,之所以中国地方政府对职工医保以年限设置种种障碍,最关键的因素在于职工医保的设计,不要求退休职工缴纳保费,而是将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分摊至在职职工的缴费中。
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业群体而言,缴费年限的认定是其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最大障碍。在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下,退休职工可不再缴费而享受医保待遇,各地都设立了15到25年的缴费年限以作为享受此种待遇的门槛。承认异地缴费的年限,便意味着转入地将承担退休职工老年医疗支出。老龄化带来的支付压力之下,各地推诿乃是必然。
经常被援引作为比较的是享受自由迁徙待遇的西方“国际经验”,除英国、加拿大等完全由政府出资提供医疗保障的国家外,少有退休人员不缴费即可享受保障待遇的先例,区别只在于缴费部分多大程度由个人承担。如美国联邦医疗保险(Medi-Care)面向65岁以上的老人,老人自身不需缴费,保险计划的费用均来自高额的医保税;德国的退休人员缴费,一半由老年人自行承担,一半自养老保险金扣除;新加坡的老年人医疗费用来自个人公积金的保健账户储蓄;而日本只对70岁以上的老人免除个人缴费,给予政府补贴。
中国的做法与上述经验大相径庭。退休人员不缴费政策,自1998年顺延下来,并写入2010年颁布的《社会保险法》。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医保基金支付风险倍增。6月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第八届健康产业论坛”上表示,老龄化已经成为医保基金的首要挑战。现有参保人员中,退休人员比例为24.9%,而这部分人群占用的医保资源达到59.9%,医保资金支出存在巨大压力。此外,截至2011年底,中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有1.85亿,并且还在以每年0.5%的速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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