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情况是,老李只要一天还在世,那几个儿子儿媳肯定不敢让老人把房子提前处理了,必然要让老人在这两套房子里养老送终。只有在老人去世以后,三个儿子才会涉及到如何对这剩下这套房子进行分割的问题。老李想来想去想到
了两个办法:(1)把这两套房子卖了,以后钱给三个儿子分掉;(2)把这两套房子出租,三个儿子共同分这一笔租金。
但是这两种方法都具有一定的不足:房子卖掉以后,按照北京前几年的升速来看,未来肯定会少赚很多钱;而如果租出去,且不说管理租户非常麻烦,谁去负责照管房子、租赁、收取租金也都很麻烦,而且老人去世后究竟过户给谁,照样会激起轩然大波。
老李对于这事,不知道犯愁了多久,有次闲谈时把这种情况随口跟我提了一下,我帮其分析,这其实就是一种典型的根据确定的事件(老李去世)、但又在不确定的时间(老李什么时候会去世没人可以事先知道)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这已经非常接近于保险的本质了。唯一需要解决的就是到底这笔确定数目的金钱究竟应该是多少。我仔细考虑了以后,给了老李这样一个建议:
(1)将现有的五套房子立好遗嘱,老大、老二各两套,老三分一套;
(2)根据单套房子当时的市价进行理性、专业的评估;
(3)找三个孩子开会,让他们说说对于房子未来涨幅会有多少说个判断,必须得出个结论来;(这一点非常关键)
(4)根据讨论结果,以房子评估价作为基础,加上一定的溢价,比如30%,作为对老李所应购买分红型终身保险的保额;
(5)老大、老二每人负担老李保费的50%,老三则不用缴费。这个方案应该是让三个孩子都比较满意的:老大、老二本来最好的情况下只能获得一又三分之二个房子,但通过这个方案,多得到三分之一个房子,保费相当于是一种按揭,满意;老三现在来看少了一套房子,但不用像两个哥哥那样还要拿钱出来,未来直接拿到一笔相比卖三分之二套房子更多的钱,满意。
而且还有一件事也是让他们三个都会满意的,那就是,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保单生效后老李就去世的话,老大、老二只交一期保费就可以得到房子,如果是月缴的话那就更划算;老三则立即获得一大笔钱,也是无比划算。然而这个方案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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