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通过投资甚至是控股医疗机构,保险公司与医院的利益从“对立”走向了“统一”,这不仅有利于医患信息透明、降低道德风险和逆选择行为,保险公司也可以在保证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降低管理成本和经营成本,同时直接参与医患对话,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和减少医疗纠纷,对医疗风险的控制起到积极作用。不仅如此,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投资医疗机构实现投资收益,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
“保监会明确支持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对于保险业而言,尤其对专营或者兼营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来说,显然是利好消息。”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只有在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才能达到控制和降低医疗风险的目的,健康保险费率和赔付率才会相应降低,保险公司才能实现健康保险产品的经营利润,健康保险才能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不可不论,一方面公众普遍抱怨“看病贵,看病难”,迫切需要商业健康险分散医疗风险;另一方面却是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步履蹒跚,政策鼓励“雷声大”,但真正实现盈利乃至愿意斥资投入医疗机构的保险公司寥寥无几。但值得庆幸的是,作为朝阳行业的保险业总是对寻找“硬币的另一面”充满热情。我国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占比不足10%,远低于成熟市场30%的占比,这意味着市场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伴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对保险业提出的更高要求将为商业健康保险拓展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来源:金融时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