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起,深圳市67家公立医院进入第二阶段医改试点,即所有的药品、全部就医人群都实施药品零加成销售,提高门诊和住院诊查费标准。深圳市医改试点为医院与患者带来哪些实际影响?对全国公立医院改革有什么启示?针对网友关注的话题,24日下午,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网《第一回应》栏目采访,回应网友关切。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于7月1日启动,面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及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实施取消药品加成。截至7月21日统计看三周来的医改实施情况,深圳市67家公立医院门诊次均费用、次均药费、医保自付费用三下降,社会药店链锁的药价也全部下降。医保就医人群每门诊人次费用213.0元,减少13.3元,与试改前的三周相比,环比下降5.9%;其中药费94.3元,减少14.9元,环比下降13.7%,医疗费用118.7元,增加1.6元,环比增加1.4%。
2012年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由“局部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截至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全国17个城市在医药分开、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试点改革。从7月21日起,深圳公立医院进入第二阶段医改试点。具体做法是取消药品加成、门诊费在原来的基础上平均每门诊人次提高门诊诊查费12元,三级医院的门诊诊查费每人次提高14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的门诊诊查费每人次提高11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诊查费37元,三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床日提高43元,二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床日提高33元,一级医院住院诊查费每床日提高24元。
有网友提问,增收了门诊费的价格与住院诊查费之后,会不会增加患者的负担?
这位负责人表示,“深圳市建立了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三大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18万人。深圳市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增加部分,全部由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会增加门诊就医者、住院患者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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