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本报A3版以《车险理赔可选“三者直赔”》为题,报道了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出台《山西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试行)》的消息。消息刊发后,不少读者或来电、或通过本报官方微博询问:选择“三者直赔”需具备哪些条件?申请时需要哪些手续?8月17日,记者请我省保险业相关人士作了解答。“三者直赔”我省走在前列
今年6月28日,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出台《山西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并下发执行。
该《标准》明确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符合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责任的涉及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保险公司根据第三者提出赔偿保险金的请求,可以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该规定,被媒体直接表述为“三者直赔”。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副总经理赵向红告诉记者,“三者直赔”是一个新的叫法,目前还没有这个通称。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工作部姜秀山主任表示,“三者直赔”的好处是,不需要责任方垫付赔款,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可以将赔款直接打入无责方的账户中。
事实上,我国于2009年10月出台的新《保险法》已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尽管如此,从2009年10月至今年6月28日前已在实践中践行该规定的只有南方个别城市的少数保险公司。针对车险理赔难的实际,我省及辽宁省沈阳市分别于6月28日和7月启动此规定,虽为后来者,但仍居于全国前列。
这也让不少消费者对“事故发生后,第三方受害者是否可以直接向责任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问题有了破解的钥匙。受害人可直接领赔款
在《标准》出台之前,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已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
在该公司众多的“三者直赔”案例中,去年4月在省城尖草坪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至今令赵向红难以忘怀。当时,年近70岁的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行进当中被一辆大货车碰撞,当即造成其耳漏、骨折等多种伤害。此次事故,交警经查勘现场后认定,货车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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