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案例,正是“三者直赔”的最好诠释。有业内人士据此分析认为,“三者直赔”的推行,不但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车险理赔效率,有效地减少未决赔案的形成,而且也使保险公司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其自身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选择“三者直赔”须符合几个条件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理赔服务部的李红峰表示,若要选择“三者直赔”,受害方和责任方必须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且责任方负全责。
赵向红也指出,责任方的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受理受害人的索赔,主要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被保险人出具书面授权书,这是指被保险人愿以第三者身份直接领取赔款的;
人民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或执行书,这是保险公司依法支付赔款的;
被保险人死亡、失踪、逃逸、丧失索赔能力或书面放弃索赔权利的,这是指客观上形成被保险人无法履行赔偿义务的;
被保险人拒绝向受害人履行赔偿义务的,这可以理解为怠于请求的;
其他情形,总体要符合被保险人未赔偿第三者,由第三者依法直接从保险公司得到相当于第三者责任的保险赔款。“三者直赔”需六类材料
据了解,第三者申请“三者直赔”时,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人民法院签发的判决书或执行书,或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书原件;
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受害方(无责方)有数人时,必须有其他受害人签名的授权书;
受害人人身伤残程度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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