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在购买保险时,营销员说得天花乱坠,如何如何承诺,可真正生病了保险却不保了,要早知道附加险也会"玩变脸",我根本就不会考虑购买主险。”对鲁先生的异常愤怒,保险公司的负责人也感觉很冤枉:“这款医疗附加险是一年一续保的,我们在保险合同里面写得清清楚楚,从来没有想对客户隐瞒过,希望客户予以理解。”
第一次理赔后附加险竟遭拒保
2004 年9月,鲁先生为妻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分20年缴费,每年缴纳保费3000多元,同时还附加了两个附加医疗险,这两个险种的保费加起来每年只需要280元,却涵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每日住院补贴两项。鲁先生对笔者说,当初在买保险的时候,这两份附加险必须依靠高昂的主险才能购买,“正是综合考虑了附加险的优惠条件,我才下决心为妻子投保了包括主险在内的共3份保险。这样一来,小病小灾也就有了保障。”
2010年7月,鲁太太突发急性胃炎住进了医院,十多天花费2300多元。很快,保险公司也兑现了近1900元的费用。正当鲁先生夫妇庆幸自己选对了保险公司的时候,却被告知,保险公司通过对两个附加险重新核保,新的一年里将停止为鲁太太续保医疗附加险。
在遭遇保险公司拒保后,鲁先生感到非常愤怒:“条款上不是写着一年内可以不限次数报销吗?我们前几年一次都没有理赔过,为什么发生一次理赔后就遭拒保?”鲁先生称,保险代理人告诉他,这是附加险,公司一年审核一次,当投保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时候,保险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办理续保,而所谓“一年内可以无数次报销”,是保障你已经投保的这一年的。
不得已,鲁先生与该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多次协商,对方终于答应续保,但条件是需要增加一项特别约定:“在本保险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上消化道部位所患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对此,保险公司解释:附加险一年一签,对于已知的风险将不予承保。因为商业保险不同于社保,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是共担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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