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国务院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专门提出要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三类共9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首要的就是要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所谓统一规范,就是要有标准。而十多年的卫生信息化发展实践也足以说明以信息技术和网络为基础的信息生态系统必须要有标准,正如《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所指出的:标准化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尽快建立统一的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制定相应的卫生信息化规章、政策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2010年4月11日上午,作为“国家数字卫生关键技术和区域示范应用研究”项目的承担者,浙江省卫生厅在杭州成立了国内首家“浙江省数字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该技术委员会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浙江省卫生厅提供业务指导,浙江省卫生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委员会下设数字卫生标准化起草委员会和数字卫生标准评审委员会,分别处理数字卫生标准化技术的起草和审定工作。首届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李兰娟院士等国内省内卫生信息化和标准化领域16位知名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标准的修制订、研制标准体系、采集研究国际标准和开展标准宣贯咨询。当前,该技术委员会重点要研究标准编制方法和流程,研究数据分类和编码规范,研究数据采集与交换规范,研究业务流程规范;同时对有些标准进行改造,包括对国内外现有标准的规范适应性改造,并要研制新标准规范在示范区实际应用。
李兰娟院士说,要提供个性化、区域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必须要通过信息化,只有通过信息化才能够建立起健康面对面的行动计划以及以个人健康档案为核心的数据中心;只有标准统一,众多医院、企业、厂家才能按照统一标准实现互联互通,资源才能共享。当前,我国卫生信息化现有标准总体情况存在“数量不多、应用面小、未成体系、未与国际接轨、多数仅停留在研究报告层面”等问题,亟需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系列数字卫生标准和代码,以解决信息不标准,难联通;数据不统一,难共享;系统不一致,难接口;业务不规范,难衔接等种种问题。
李院士认为,卫生信息标准化的建设一方面需要发挥政府的权威性,规范软件市场;另一方面要尽量引进、采用、改造国际信息化标准,同时建立卫生信息标准体系。要通过基本功能的标准化、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数据模型的标准化、数据编码的标准化等这几个方面的标准化来建立一套适合中国特色,顺应当前中国医疗体制改革的一体化的数字卫生标准体系,消除系统间“信息孤岛”,使资源整合共享、业务流程优化、工作效率提高,以达到降低费用、和谐医患和保障健康的目的。
在成立大会上,李兰娟院士介绍了标准研究的进展情况。目前,数字卫生标准的研究框架已经搭建完毕,并研究出了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标准、血液管理信息化标准、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标准、新农合医疗信息化标准、全人健康服务流程标准、数据采集与交换标准、基本业务代码标准、管理类规范、业务功能类规范、医疗业务流程类规范、卫生监督信息系统标准等11大类56个数字卫生新标准和规范。今年8月,这11大类的新标准和规范将进行专家评审,之后上报国家相关部门。有望在今明两年会出台数十个数字卫生领域的地方标准,以广泛指导和统一协调浙江省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化及相关行业发展,助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在标准规范研究成果的应用上,浙江省参与了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标准》和《电子病历基本构架与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其中数据元字典、卫生服务信息基本数据元集标准、基本卫生服务记录表单参考用表都已经应用于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开发研究当中。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因其设计合理、功能完善、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技术水平而得到科技部、卫生部的领导和专家一致认同,并建议首先在浙江省扩大试点。下一步的目标是把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互联互通,即通过标准化的数据中心,将个人在各个医院就诊的电子病历集中到健康档案中,实现一卡通。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