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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长春医保大病救助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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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目前,大病医保改革正在进行,长春市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了医保大病救助工作,推出了2012长春医保大病救助新政策,以下是这一政策的详细解读。

  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

  社区门诊开60元感冒药个人只承担30元

  这次调整,职工和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30%提高为50%,提高了20个百分点。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为1200元,提高到原来的3倍;居民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由400元提高为800元,提高到原来的两倍。

  解读:东北地区多发病和常见病,如感冒、高血压和心脏病等疾病的治疗,都能够得到统筹基金的补偿。只要职工和居民就近到社区门诊持卡就医,结算时药费就能得到50%的补助,如60元的药品,个人只承担30元,并在医保网上实时进行结算。

  与过去相比,原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的职工,在社区门诊就医,医药费400元,医保可报销120元;新政策调整后,医药费同样是400元,医保报销额达到200元。限额提高到1200元后,患者更能在社区门诊统筹政策中享受到最高600元的医保报销待遇,医保报销最高金额是原来的5倍。

  这项政策能合理引导患者分流,让长春市医保患者方便就医购药。

  居民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提高

  区级医院治特殊疾病报销比例提高到70%

  这次调整,居民统筹基金住院支付比例均提高5个百分点,成年居民在省、市和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部分,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5%、65%、75%;5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含6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分别达到了60%、70%、80%。

  大中小学、学龄前儿童和不满18周岁非在校城镇居民起付标准以上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支付比例达到75%,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支付比例达到80%,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支付比例为85%。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省级、市级、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由原来的50%、55%、60%提高为50%、60%、70%。

  同时,将子宫内膜异位症门诊内分泌治疗和恶性肿瘤骨转移双磷酸盐治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范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2万元和3.5万元。职工生育保险中围产期保健检查费、医疗费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

  解读:让患有疾病的参保人员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切实调整医保基金支出结构,发挥基金的共济作用,这次待遇的调整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也是更加惠民的一次,近期相应配套政策还将陆续出台。

  张毅强表示,长春市作为国家居民医保的试点城市,争取到了国家、省、市医疗保障补贴资金,长春市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政策调整后,明年居民医保的平均报销水平预计达到70%,职工医保平均报销水平预计达到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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