坊间争论不休的农业保险定位问题已有定论。去年10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业保险条例(草案)》,尽管目前条例全文还没有公布,不过消息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与此前征求意见稿不同,即将公布的修改版本中最大的变化,是农业保险的经营主体不再限定为保险公司,而是包括了保险公司和互助保险组织等保险机构。
与半年前相比,这一进展对后者而言似乎是一个不小的胜利:《农业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自5月公布之后,一度颇多争议之声,尤其是对于农业保险定位和经营主体方面的内容,受到很多互助保险组织的反对。
事实上,目前农业保险领域中,商业保险公司“下乡”这一模式面临很多风险,补贴漏洞,人员吃紧,风险难控等问题比较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不少农业部门的人士提出了另一种“解决方案”,即农业保险的本质是要解决“三农”问题和保障粮食安全,农业部和财政部应该主导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是互助合作制度,应该明确互助合作保险的法律地位。
而实践中,互助合作保险模式也不乏成功案例。陕西省农机安全互助保险是国内现有的互助保险中开展时间较早,规模较大的涉农险种之一,由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和农机安全监理系统联合创办,截至今年5月,已经在全省66个县区开展,互助会员1.9万名,会费收入超过500万。
在陕西省扶风县农机监理会并不宽敞的院子里,记者看到一块非常醒目的“2012年农机"三免两补"政策”宣传海报,上书“农机挂牌免费,农机检验免费,驾证换发免费,农民购买农机施行国家补贴,农机互助保险实行财政补贴”。
“我们做的是拖拉机安全互助和联合收割(获)机安全互助两个保险品种,因为现在有30%至40%左右的财政补贴,县里的农机手参与比较踊跃,目前上路运营的基本上都上了这个(互助)保险。”陕西省扶风县农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党军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由于农机安全事故频发,保险公司要么保费极高要么不愿承保,因此大量农机手只能“裸机”冒险作业,而互助保险开展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多数“投保人”眼里,这类互助保险确实比买商业保险产品更有吸引力。“2006年买的车,当时也从保险公司买的保险,但从2010年开始以后,我就上这个互助保险了,村里大多数驾驶员都上了。”扶风县陈关镇秦村一组一位联合收割机的农机手赵周乾说:“主要还是(因为)有政府补贴,比保险公司便宜,服务也挺好,有机器出事故的,赔款也很快。”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