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一三”模式的诞生与发展
中国“四一三”健康保险模式原名中国“四一三”医保模式(以下简称“四一三”模式),是原江西省九江市体改委副主任(兼任市医改办副主任),现江西九江四一三医保研究中心主任、科技部国家软科学四一三医保帮困课题组组长熊茂友,于1997年根据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条件非常有限的国情,在客观总结国务院“两江”(即江西九江、江苏镇江)医改试点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吸取国内外多种医保模式优点而设计的一种能低成本运行,并能让医、药、患、保、企业和政府多方受益的医疗保险管理新模式。为了方便“四一三”模式的研究,1999年9月9日成立了中国第一家民间医保研究机构---江西九江四一三医保研究中心。“四一三”模式经当地各级地方科技和社科管理部门立项研究,最后经国家科技部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于2003年通过了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务院体改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国家相关部门的全国著名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的成果鉴定(科技部成果评审证书号:国科软字[2003]003号)。由于该模式的作用远远超出了医疗保险范畴,所以后更名为中国“四一三”健康保险模式。2003年12月,熊茂友还在武汉大学提出了中国“四一三”健康保障创新理论体系,此后还在中国人民大学和中改院分别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上提出了创建中国四一三平民医院集团理论和操作方法,以及中国“四一三”医改理论(即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三大基本理论)。
二、“四一三”模式的主要作法与作用
1、四定:定就诊医院、定医保费用、定医保水平和质量、定医院定点人数规模。也就是说,将一个城市或地区所有参保人的医保费用连同医保责任按人头包干给定点医院,费用超支不补,结余归医院。如果定点医院条件有限,患者需要转其它条件更好的医院治疗,其费用由定点医院按规定支付。该作法的作用:通过变医院自己“点菜”别人“买单”为医院自己“点菜”自己“买单”后,一是充分调动医院加强管理的积极性,严格控制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流失,提高医疗效果,从而大幅度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百姓参保和看病负担;二是充分调动医院做好预防保健工作的积极性,让百姓少生病,从而在少花医院钱的同时也少花政府、单位和患者的钱;三是恢复医药市场正常的经济规律,让医院和医药生产、流动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得到健康发展。
2、一自由。允许每位参保人有定期(一般每年一次)选择一家自己相对满意的综合性医院或医院集团定点的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该作法的作用:一是能促使医院在自觉控制浪费的同时也注重医疗服务质量;二是能加速医院集团的建立和发展,把医院做大做强。因为参保人自然更愿意在有众多成员医院和社区服务网点,看病更加方便的医院集团定点。在医保广覆盖,甚至全覆盖的情况下,医保资源在极大程度上决定着医院的生死存亡,医院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尽快将自己做强做大。
3、三方付费。参保患者就诊,由定点医院、患者本人、医保经办机构或政府三方共同支付费用。由定点医院出大头、患者本人出小头、医保经办机构或政府支付特殊费用(特殊费用为因大的传染病或自然灾害导致参保人群体致病致伤定点医院无力承担的费用)。该作法的作用:要让参保患者在看得起病的同时也要有费用意识,也要让定点医院在有费用意识的同时又不至于因无法抗拒的外部原因将医院压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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