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从《合同法》方面对于争议处理也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过去对于保险合同的争议,人民法院也好,政府机关也好,都没有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但这次规定了格式合同,增加了投保单要附格式条款的规定,能更好地保护投保人的权益。
《新财经》:在人身保险方面,新《保险法》有什么变化?
王绪瑾:对保险受益人来说,现行《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谋杀受益人的,保险公司不提供保险金。新《保险法》改为,投保人谋杀受益人的,受益人有上诉权,这也加大了对被保险人或者其他受益人的保障。
另外,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现行《保险法》没有规定。新《保险法》弥补了这项空白,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死亡在后。立法也是侧重保护被保险人,符合法理与情理。
保险公司管理要更规范
《新财经》:很多投保人都有亲身体验,“投保容易理赔难”。现在,像大家最关心的还是理赔问题,新《保险法》有没有加强这方面的规定?
王绪瑾:新《保险法》在理赔方面明确和规范了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如果保险公司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保险公司自己做虚假理赔的,也要承担责任。不仅要把理赔的钱拿出来,还要提高赔付率。
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要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这一规定就在时间上给理赔程序作了限定。
《新财经》:对于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没有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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