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标准:
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计算,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灵活就业人员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得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五、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提供的材料:
1、书面申请书(内容包括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工资收入、灵活就业实际)、《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原件及复印件;
2、按要求填写《灵活在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审》(一式四份)社区就业工作站核实盖章后报街道保障所;
3、保障所审核无异议后,加盖公章,于每季度20日前将《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灵活就业人员汇总表》、《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报劳动保障部门。
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拨付
劳动保障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及时发放给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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