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霸王条款”正在被弱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昨日公布了商业车险相关新条款并公开征求意见,与此前条款相比,这一新规有望将14项免除责任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但这也同时引发市场对车辆费率会提高的担忧。
商业车险市场化进程正在推进,作为配套工程,新条款将取代沿用已有五年的ABC条款,并将提供给无权自主开发车险产品的保险公司使用。昨日,中保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条款”),在11月5日前征集社会各方意见。
示范条款将进一步扩大赔付范围,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14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等都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
中保协相关人士解释,审验不合格并不意味着驾车风险加大,纳入赔偿范围也合乎情理;同时,在各地都曾出现先投保后上号牌的现象,只要保险公司承保就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不过,此类免责条款“责任化”后,引起了法律人士的质疑,没有牌照上路本来就是违法的,这类事故也得到赔付不合乎法理。据了解,近期就曾曝出,一辆工程车出险,但因临时牌照过期而正式牌照没有办下来而遭到保险公司拒赔。然而,最后法院的判决则是交强险不赔,商业车险赔付。这个判罚与新的示范条款内容是不谋而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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