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单丢失后,客户出险还能理赔吗?
答:保单丢失后,只要保单处于有效状态,客户出险后申请理赔,我公司不能加以拒绝,但由于保单是理赔的一项重要资料,缺此不可。因此客户在办理索赔手续之前,应首先办理补发保险单手续。
4、什么样的事故算是意外伤害事故?
答:根据保险合同定义,由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原因而导致对人体伤害的事故为意外伤害事故。
5、买保险容易,理赔很难。我想知道,要合理获得保险理赔该注意哪些细节?
答:只要被保险人在事前做足准备工作,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绝不是件难事。需要注意以下八方面事项。
第一、正确认识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很多投保人由于投保时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责任没有足够的理解,等到发生事故后,才知道所发生的事故不在保障范围内,不能获得赔偿,导致理赔产生争议与纠纷。
第二、要及时报案。保险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出给付保险金申请。对于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残疾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要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否则有可能要承担因迟缓通知而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调查费用。对于一些需要及时固定、却因未报案而未固定的证据一旦灭失,保险责任难以认定,被保险人面临的损失就可能更大。
第三、定点医院就诊。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保险公司的定点医院诊治,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得到保险公司的同意。
第四、诊治项目和药品符合规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消费者的各项医疗费用,需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部门的规定。
第五、准备好必须的申请文件。包括给付申请书、保险单、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等。
第六、莫错过索赔时效。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超过时效被视为放弃权利。同时险种不同,时效也不同。
第七、受益人要明确。保险公司在支付前,会严格审核受益人的资料以避免发生给付差错。因此,建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即对身故受益人予以明确。
第八、保持通畅的联系渠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处于通畅,所留联系地址正确无误。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