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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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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国当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儿童医保的覆盖较低,补偿能力较弱,商业少儿保险适时对社保进行补充,有效提高了儿童医疗保障的缺失。以下是上海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问答。

  参加少儿住院基金后可享受什么待遇?

  参加者一旦因病、伤住院,凭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和住院结算证明单:

  ■入院时可免交50%住院预付金。

  ■每次住院所发生的超过起付标准部分医疗费用(标准参照医保政策及市少儿基金规定),由少儿住院基金支付50%。[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费用自理。

  ■大病门诊,即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门诊治疗费用,以及接受肾移植前的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药物费用、先天性(原发性)免疫缺陷症进行人免疫球蛋白治疗的费用均不设起付标准,少儿住院基金按规定支付50%,凭“大病专科门诊就医记录册”办理支付手续。专科门诊应在原住院医院治疗,并限于一所医院。

  ■少儿住院基金累计支付的每人每学年最高金额为10万元。

  参加少儿住院基金后少儿住院要注意哪些事项?

  ■划区定点

  嘉定区少儿基金定点医院有14所:市儿童医院、区中心医院、区中医医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南翔医院、安亭医院、工业区地段医院、徐行镇卫生院、马陆镇卫生院、外冈镇卫生院、黄渡镇卫生院、江桥镇卫生院、华亭镇卫生院。

  参加者因病、伤住院,须遵守划区定点医疗的规定。即患儿须在户籍所在地或入托、入园、入学所在地的市、区(县)级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不在规定的医疗单位住院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少儿住院基金不予支付。急诊可在全市定点医院范围内就近住院。

  ■缴验两证

  参加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应缴验本人有效医疗证和经办单位出具的住院结算证明单,可免交50%预付金,出院时属基金承担部分,家长不必支付,由医院直接向区、县少儿住院基金管理办公室申请结算。

  ■转诊办法

  参加者因病、伤需转上海市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转入的医院必须是少儿住院基金定点医院),需由本区二级医院出具经医院医务科(医保办)盖章的转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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