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三:千万不要写被别人致伤
由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必须由第三方赔偿?
保险专家指出,这里似乎在人寿保险中混淆使用了财产险的第三者责任险概念。对于人寿保险的医疗费用补偿型保险,比如“意外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等不适用于第三方造成则有第三方赔偿的概念,但是有一个重要的“补偿原则”,就是保险合同中均约定扣除被保险人已从他人、工作单位、医疗保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或其他商业保险机构取得的赔付后的金额作为理赔计算基础。也是基于保险中的“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获得总的医疗费用补偿不应超过其实际支付的医疗费。
疑问四:私人诊所花费没法报销吗?
保险专家指出,这取决于所购买的医疗保险产品合同中是否对于就医场所有了明确规定。
目前,普通的医疗保险产品合同中,对被保险人就诊的医院一般要求为中国境内的合法经营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但也有一些高端医疗保险产品,则可以选择更为高端的医院,比如特需门诊等。
消费者如对就诊医院是否在保险范围内存在疑虑,可以直接和保险公司或者销售人员确认,以避免在后期理赔时发生纠纷。
专家提醒
通常来说,医生问病人前来就诊的原因时,病人应如实描述,如是意外伤害导致就诊则会描述为“外伤后身体哪个部位疼痛等”。医生如实记录病人就诊的原因作为病历中的“主诉”,一般不会发生因病历记录不全而导致意外理赔受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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