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哪些创新可以有
对于落户上海的保险公司航运中心来说,可以看见的支持政策来自于税收。不过,除此之外,在制度和保险产品方面的创新或许才是支持险企航运中心长期健康发展的重要推手。
事实上,早在2009年国务院文件就明确了对所有在上海地区与国际航运相关的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同时,鼓励在上海地区发展专业性航运保险机构,并且鼓励研究与出口相关的货运险在中国投保的相关政策。
税优政策的效果是直接而快速的,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越来越多险企的航运中心的落户,目前上海基本已经实现了各类航运保险机构的聚集,凡是有意从事航运保险业务的公司都将到上海开设机构。但与税优政策相比,保险公司更加期待制度和产品的创新。而记者采访也得知,一系列的变革正在谋划之中。
“在运行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开发协会条款的支持政策基础上,保监会正在研究推出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将成为我国保险产品监管制度的重大创新。”上海保监局的公开信息显示。对此,徐峰表示:“这项制度航有望在2015年以内正式推行。届时,保险公司开发保险条款将更加灵活,时效性更强,有利于增强中资保险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据他介绍,由于航运保险业务本身就是国际化的,保险公司之间的国际竞争向来激烈。随着更多财险公司成立专业的航运中心,保险供应市场将更为充分,竞争将更为激烈。因此,必须提升中资保险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据上海保监局介绍,可以预期的政策创新还包括进一步扩大国际航运保险的业务范围,研究加大对船舶建造、港口码头等相关险种的支持政策,推进货运保险电子发票试点,扩大税收优惠和提升税务便利性等,这些措施将为国际航运保险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此外,业内人士指出,还有很多政策可以进行探索。比如,目前中国保监会严格禁止无赔款退费,即投保一年没有发生理赔,保险公司不能退费。但在国际市场,特别是航运保险市场,对无赔款退费持鼓励态度。根据投保人是否续保和赔付率高低,保险公司可以给予投保人不同程度的保费返还,这一做法可以增强客户粘性,在今后的航运保险创新中也可以探索。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说税收激励是促进上海航运保险业发展的一个轮子,那么政策创新、产品创新就是促进发展的另一个轮子,必须实现双轮驱动,方可完成国际航运保险中心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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