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健康保险产品,试点地区个人能省多少税?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有哪些,保障功能如何?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试点地区个人购买
健康险,可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予以税前扣除
“此次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覆盖面比较广,不但包括北京、上海等4个直辖市,其他的27个省份都有城市入选,这既有利于试点工作的平稳实施,也有利于为后续在全国铺开做好充分准备。”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
政策明确,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试点地区个人购买健康险,可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单位统一组织为员工购买,或者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购买健康险,单位负担部分可视同个人购买,并自购买产品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在上述购买情形中,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则不得税前扣除。
“这是国家对于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推出的首个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高度重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更加注重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分担日益增长的医疗费用支出,也是‘健康中国’战略落地的重大举措。”中国
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宋福兴表示,2013年我国人均卫生费用为2326.8元,此次税收优惠政策将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的限额确定为2400元/年,与我国目前年人均卫生费用基本持平。
以购买税优健康险产品金额为2400为基准,被保险人相当于每月的个税起征点上浮200元,从现在的3500元上浮至3700元,意味着国家用减税的方式为民众购买健康保险提供补贴,让民众真真正正享受到看得见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