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个人的医疗保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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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全民统一医保制度的长期目标看,我们需要做的事,是在医保个人账户制度找一条出路以符合法律要求的同时,有利于推进全民统一医保制度的进程。
《社会保险法》的通过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法可依了。可惜的是,《社会保险法》已产生五年,政策层面仍没有作相应调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仍旧存在,因统账结合产生的道德风险和个人账户的效率损失问题也仍旧存在。
尽管如此,本人还是相信,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制度终会在《社会保险法》的框架下得以有效改造。
那么,在依法治国的理念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何去何从?
一直以来,在批评医保个人账户的同时,许多学者给个人账户指出了若干出路:一是给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一是将个人账户用于老年人长期
护理保险。这都是不错的选择,但本人以为,在当下中国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是为职工锦上添花;说到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已有的研究并没有充分论证是额外建立一个护理保险制度,还是将基本医保的保护范围向护理延伸更加经济和有效。
健康是基本的人权和提供机会公平的机制,医疗保障是获得健康的重要工具,所以全民统一的医保制度应该是中国的长期目标。我们要做的事是在医保个人账户制度找一条出路以符合法律要求的同时,有利于推进全民统一医保制度的进程。
中国目前有三个医保制度并存:即职工医保、2003年建立的为农民提供保障的“新农合”以及2009年为城镇非就业居民提供保障的城镇居民医保(下称“城居保”,俗称“一老一小”保险)。这三个制度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差距很大,城居保和新农合保障水平不足。从趋势上看,三个制度的差距会越来越大,因为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较大、费率较高,人均筹资水平增加较快,而城居保和新农合有70%~80%的资金来源于财政支出,随着人均拨款基数的扩大以及进入经济新常态,财政不可能像制度建立之初那样快速增加城居保和新农合的人均支出。
2007年,职工医保、城居保和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分别为1228元、100元和59元;到2014年,“三险”的筹资水平分别为2841元、524元和411元(见图)。从住院的实际报销水平看,2014年职工医保为73%,城居保和新农合分别为57%,情况不算太差。但实际上,保障水平并不只有住院报销率,还有是否保障门诊费用、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报销目录范围的大小、最高补偿限额、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家庭的占比等要素。考虑了这些因素,城居保和新农合保障水平不足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城居保。城居保在城镇就医、医疗服务的质量和价格上与职工相同,保费筹资水平却大大低于职工。一方面,职工医保强制部分缴费进入个人账户并被锁定,另一方面,职工又要为城居保另交保费和负担较高的自付费用,实在于情于理都不合。
如果取消职工个人账户,用其资金将城居保覆盖进来,实现家庭联保,城镇的两个保险制度自然融化为一个制度,并不需特别的“整合”。在不提高费率的情况下,现有职工筹资加居民筹资是大体可以保证职工保障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快速提高城居保的筹资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