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获悉,保监会日前召集部分寿险公司开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人身保险产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精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两份文件,拟对人身险业务从产品和精算两个维度加强监管。
对于这两份文件的影响,一位保险公司高管表示,“征求意见稿抓住了当前问题的关键,且给各家公司留有各自的余地。”
收缩保险产品理财功能
据了解,上述两个文件是保监会召集寿险企业开会现场下发的临时文件,当场又做了收回。两个新规分别以产品和精算为抓手,拟对预定利率相对较高的寿险产品、给定收益较高的年金产品、结算利率较高期限较短的
万能险做出限制,“保险姓保”成为此次会议文件中体现出的主旨。
东吴证券研究所田耽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上述新规对于中短存续期产品做出了更细致限制,主要变化有,从产品形态上禁止纯理财性质产品,风险保额不得低于累计已交保费的2倍;从产品形态上限制中短存续期产品,禁止万能险在前3年不收取退保费用和风险保费;从定价利率上限制人身险,人身险定价利率从此前最高可以到4.025%,调低至3%以内,年金产品限制在3.45%以内,超过的须报送保监会审批。
新规还试图进一步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额度管理,如取消净资产的2倍规定,调整为投入资本的2倍。不过,对于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过渡期,本次新规与3月份开始实施的规定保持了一致,给出了新老划断原则,老产品过渡至2017年。
万能险账户监管更严
对于备受关注的万能险账户,新规拟强化万能账户结算利率管理,若实际利率低于最低保证利率,需用万能险特别储备金进行平滑;特别储备金不足的,需用自有资金补足,同时还需下调结算利率至最低保证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