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在郑试点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相对于国家在有限财力下提供的税收优惠额度而言,保险行业针对税收优惠政策开发的特定健康保险产品,对消费者的优惠力度更大、更全面。
限定最低赔付率,差额返还。保监会要求,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医疗保险不得设定免赔额,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医疗保险简单赔付率低于80%的,差额部分应返还到所有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
设立万能账户,鼓励年轻人参与。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采取
万能险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投保人年轻时缴纳的保费中,根据年龄不同扣除不同的风险保费后,剩余部分进入个人账户投资积累,可用于退休时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支出。
实施严格监管,消费者权益至上
保监会对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实施了极为严格的监管。在产品的设计开发上,要求尽可能的降低费率、提高保障额度,并且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承保后要保证续保。在财务管理方面,要求保险公司对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单独归集个人税优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经营管理费用、盈亏,单独出具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业务的利润表、费用明细表及报告,据实列支经营费用,不断加强对费用的控制力度,切实提高费用管理水平,降低业务经营成本。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已经有
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
平安人寿、
新华人寿、
太平人寿、太平养老、
人保健康、
阳光人寿、泰康养老、建信人寿、东吴人寿等11家寿险公司开展了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业务,上市产品近30款。自2016年3月底第一款产品上市销售以来,目前已累计承保近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