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知识手册 | 报销型医疗保险 | 重大疾病保险 | 津贴型医疗保险 | 护理保险 | 产品 | 案例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健康医疗险频道 > 重大疾病保险 > 正文
重疾险理赔 病理报告是唯一依据吗?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许多消费者在理赔重疾险时,都需要出示病理报告,以此来证明被保险人是否的疾病是否在被承保的病种里面。但是,病理报告是否作为唯一的理赔依据呢?这是否有失公平和客观呢?

  被保险人邹某,女,49岁,2000年投保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2009年8月10日,邹某因“反复肝功能异常4年,头痛1月,发现肝内占位8天”入住肿瘤医院,结合上腹部CT提示(肝左外叶类圆形低密度影)临床诊断为原发性肝癌并脑转移,入院即日行肝癌光子刀治疗,9月10日第一次放疗疗程结束出院。今邹某申请重大疾病理赔事宜。

  接到邹某重大疾病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理赔医生因其未提供病理报告诊断书为由拒绝赔付。邹某收到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通知书》后,不能接受保险公司的拒赔结论。邹某认为:虽然自己住院期间未行肿瘤组织病理学检查,但实际上医生已经采取光子刀针对抗癌治疗了,所患疾病临床上诊断为肝癌并脑转移,应符合保险公司重大疾病理赔标准。

  保险公司则认为:被保险人所投《重大疾病保险》是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无论理赔与否都应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判断和解释。该条款第九条,被保险人申请重大疾病理赔需提供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报告、血液检查及其他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病史资料及疾病诊断报告书。

  同时该保险条款第十二条指出,所谓重大疾病,是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地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报告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案例分析

  鉴于邹某与保险公司二者在重疾险理赔理解上产生的争议,理赔医生走访了邹某的临床经治医生王主任医师。

  王主任强调:患者邹某,依据其肝脏CT检查及全身症状表现,在临床上可以确诊患肝癌,所以行肝癌光子刀治疗。至于病人是否一定要行肿瘤组织病理学检查,则要具体结合其身体素质状况如何。

  如果具备手术指征可行肝癌切除手术,则很容易取得肿瘤组织切片,这样便会有病理检查报告支持临床诊断确诊。若无手术指征,体外为病人行肿瘤组织穿刺病理检查会存在以下风险:1.检测不到肿瘤组织;2.肿瘤组织穿刺后经血液传播转移扩散;3.病人体质差,穿刺有生命危险。患者邹某通过肝脏CT检查可以确诊患肝癌,应符合保险公司有关重大疾病相应理赔标准。

  经进一步查询医学书籍,得知恶性肿瘤诊断方法有多种,主要有临床诊断、手术诊断、病理组织论断,其中病理组织诊断价值最高。病理组织诊断可以了解肿块良恶性质,判断预后好坏,进行癌症分类、分级、分期及命名提供直接帮助,为临床治疗提供直接依据。病理组织学是以取得患者病变组织进行病理学检查诊断的。

分享到:

相关专题
    如何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问题,在这向日葵保险网的《保险·生活》特推如何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让保险业的各个领域代理人告诉我们如何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详细]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