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还认为:引发此诉讼实为被保险人、法官对医学知识的缺乏。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保险进入千家万户,中国保险业正快速发展,而公众对其认识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尤其在寿险业务中,涉及较多医学专业知识,形成了公众认知盲点、误区。中国是一个肝炎高发的国家,超过90%患者均为慢性肝炎,逐步演变为肝炎肝硬化,有肝脏的缩小,肝细胞损坏,肝功能退化及肝性脑病等临床症状,而暴发性肝炎发病率小,低于5%,在医学上两种疾病均属严重疾病,囿于被保险人医学知识有限,当患上肝炎类疾病即认为符合保险责任,在索赔无果后自然理解为保险公司恶意拒付,忿而纷争升级为诉讼。
保险业发展,应提高公众对保险的认知能力,普及医学知识亟显重要,才能为减少保险理赔矛盾,努力避免诉讼纷争发挥积极作用。当然,保险人制定保险合同应采用通俗易懂文字,减少专业术语,务求标准量化,杜绝定性措辞,使矛盾消弥于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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