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是为保障某些重大疾病给病人带来的灾难性的费用支付的风险,被保人一经确诊罹患该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之一,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以缓解重大疾病所产生的巨额医疗费用给病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商业保险的大病一般属于提前给付型,简单说就是根据保额赔,比如一个人购买了20万额度的商业大病保险,如果患了大病,无论患病的人是花了1万还是100万,保险公司就根据当时购买的额度进行一次性赔付,买了20万就赔20万(不是根据钱花的多少来报),赔付只需要医生诊断证明书和病例等资料就可以了。
社保的大病保险属于报销型(根据钱花的多少来报),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有人患了大病,自己先要拿出钱来看,然后社保根据咱们的用药和治疗情况,去掉个人承担部分和进口药、器械等部分,最后剩余的钱才会到达咱们手里面,根据现在的社保额度,去掉自费部分,大病报销一般在10万左右。
90年代以前中国实行的是公费医疗制度,看病国家都大包大揽,90年代后国家实行社会医疗保险,看病变成国家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的报销模式,社保报销目录之内的药品治疗费双方共同承担,而社保目录之外(包括进口药,器械)完全由个人承担,而对于很多家庭不能承担的重大疾病费用由于社保报销比例比较低,所以家庭只能通过商业保险来补充。
【投保案例】
梁先生今年30岁,有社保,于2009年在某公司投保了一款健康保障计划,保额12万元,附加重大疾病保险8万元,年交保险费5573元。去年夏天,梁先生出现头痛症状,之后被确诊“脑胶质瘤(脑癌)”。梁先生为治疗上述疾病,先后住院三次,住院总费用86177元,社保共报销35703元,个人自费504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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