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很多市民可能会首先考虑重大疾病保险,因为看个大病动辄几万、几十万元,看不起大病的老百姓希望保个重疾险,来减轻自己的医疗负担。可是昨日网上一则热帖却将市民的这个愿望浇了个“透心凉”——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有陷阱。一网名更是声称,干脆将重大疾病险“改名”为重大疾病死亡险算了,他称,有些条款如果需要同时满足各项赔付条件,要么几率较小,要么人基本就残了。
事实果真如此么?重大疾病保险还能买么?记者带着市民的诸多疑虑昨日采访了医疗、保险等行业多位专家,并请专家对市民应该如何购买医疗保险进行指导。
网友:重大疾病险有陷阱
在昨日这篇主题为“重大疾病险的条款陷阱”的帖子中,网友“大头的妹妹”称,自己有点闲钱,想再买些保险,重大疾病险是首先考虑的。为谨慎起见,先让医生老公看了下条款,老公看完后认为重大疾病险可以改名叫重大疾病死亡险。因为条款中所列十多条的重大疾病几乎都被写上“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数条症状”,医生老公说大多数重病到死都不可能全部出现以上症状。
这篇热帖很快引起了众多网民的关注,一位网友发牢骚:“其实保险就是为了防万一,但是现在连万分之一的几率都谈不上。而且病症都要同时发生,我觉得即使得了恶性肿瘤也不一定能同时拥有这些症状。”一位网友更是戏称,“就算故意去得也得不了这么准的病啊。”
医生:部分理赔条款苛刻
记者昨日找出了一家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险的理赔条款,其中对“重大肝病末期”、“肺原性心脏病”等保险公司要求的几项赔付标准采访了大型医院的几位专家。专家称,从临床来看,保险公司的一些理赔标准的确比较苛刻。
比如,对于“重大肝病末期”,保险公司是这么规定的:肝病末期是指肝脏疾病导致的肝硬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全部临床表现:1.续性黄疸;2.腹水;3.肝性脑病;4.门静脉高压症。那么在临床上全部符合这四个条件有多大的几率呢?
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移植中心副主任张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全部符合这四个条件,那么病人的病情肯定非常严重了,而实际上,有的病人可能只符合其中一两个条件就是肝病末期了,比如腹水这一项,如果是顽固性腹水、治疗多次还是反复的,那么就已经比较严重了。所以临床上判断病人是否肝病末期,不一定是看同时符合这四个条件,而要看其中具体指标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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