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小丽投保两年后身患癌症,保险公司却认为冯小丽在投保前就身患重病,以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理赔,拒绝支付保险金。冯小丽最终病重不治,去世后冯小丽家人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死亡赔偿金,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冯小丽家人死亡赔偿金。
抱着刚刚三岁的儿子,看看手里拿着的法院判决书,家住浚县的庞英杰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今年6月份,经过几个月疲惫不堪的奔波,庞英杰终于拿到了妻子冯小丽的死亡赔偿金。“本来非常简单的事,保险公司就是百般推脱,就是不想赔,当初拉保险的时候那股子热情劲儿都哪儿去了?”庞英杰虽然赢了官司,却仍旧耿耿于怀,而事情的起因确实非常简单。
机缘巧合购买保险
2008年4月份,陪妻子上县城人民医院看病的庞英杰遇到了同样陪家人来看病的远房亲戚杜宾。得知庞英杰是陪同妻子来看病以后,同为病患家属的两人很快便熟识了起来。因为冯小丽体弱多病,需经常来医院看病,而杜宾的家人也是长期住院,杜宾和庞英杰之间的友谊迅速升温,不仅闲暇时经常聊天解闷,相互之间也多有照应。
在闲聊的过程中,庞英杰得知杜宾是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的业务员。杜宾从一开始似乎就对庞英杰以及冯小丽异常的热情。很快,杜宾在聊天的过程中开始向庞英杰夫妇推销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业务。杜宾的话最终让庞英杰夫妇动了心。
合同确立如约缴费
架不住一波又一波的推销,庞英杰夫妇终于答应购买一份保险,然而他们心中还是有一定的疑问,毕竟按照常理推断,保险公司是不可能为一个体弱多病的人投保的。针对他们的疑问,杜宾打下了包票,答应他们夫妇只要授权保险公司查验病案史,没问题就可以投保了。
果然,没过多久,冯小丽就和某保险公司鹤壁中心支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并附加了提前给付型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额分别为15万元和9万元,保险合同上写明受益人为庞英杰。保险合同自2008年7月生效。在随后的日子里,冯小丽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给付了保险公司两次保费,一次5000元、一次5900元。
投保人病重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接下来的日子还是一成不变,庞英杰经常要陪同体弱多病的妻子到县医院看病,偶尔也会遇到杜宾。但是,不幸最终还是来临了。2010年9月,冯小丽感觉身体不舒服,要庞英杰陪同去看病。刚开始庞英杰还以为是平常的小病小灾,然而医院的诊断结果却不啻于晴天霹雳,冯小丽被诊断为肺癌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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