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经过】2011年12月,客户家属报案称,被保险人因“急性心肌梗死”住院治疗。
【理赔过程】急性心肌梗死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根据就诊资料和心电图显示,被保险人并不符合急性心肌梗死的动态性变化。公司快速做出理赔决定,“本次申请疾病不属于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次申请不予赔付,险种责任继续有效”。
【专家提示】重大疾病保险已经在市场上销售了多年,随着保险知识的普及,很多消费者已经接受了重大疾病保障的观念。但是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后,什么情况下可以理赔,绝大多数人无法判断。为了规范重大疾病赔付标准,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其中对重大疾病的定义赔付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各家寿险公司的条款均参照该规范进行修订。
案例三
【投保险种】席某于2008年12月投保太平人寿“福禄双至附加真爱重疾”产品,保额3万元。
【出险经过】席某在2011年12月17日因接触性出血到医院治疗,后确诊为癌症并接受治疗。
【理赔过程】2012年2月27日,席某家属向太平人寿三门峡中支递交理赔申请,理赔人员迅速对理赔资料进行审核并录入系统。当天下午3点,公司自动理赔系统反馈,理赔申请成功结案,应付客户理赔金30309.3元。
【专家提示】太平人寿启动快速理赔,并在理赔过程中,除了口头电话等传统方式,太平人寿还利用短信网络邮件等方式与客户建立即时的互动联系。
保险理赔小贴士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保险专家赵建平提醒消费者:
1.客户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从客户角度来讲,报案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法定义务,告知保险公司后由专业的人员进行指导,可减少客户损失。另一方面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可以及时赶赴现场,确定损失,同时可以根据客户所投险种,初步判断保险责任,以便快速及时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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