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聚焦
太平洋安泰人寿:将对二年内所有重疾险拒赔案重新审核
太平洋安泰人寿近日表示,该公司将对2005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的所有重疾险拒赔案件重新审核,对其中属于新定义下可赔的案件,均将作出“追溯理赔”。
据了解,自重疾险标准定义出台以后,投保人最为关注的问题莫过于自己的老保单是否适用新标准的问题。目前,除了太平洋安泰人寿以外,光大永明、中意人寿等保险公司均已作出承诺,将选择新、老定义中有利于客户的标准进行理赔审核。
但是对于标准定义出台以前,已经遭到拒赔的案件如何处理,成为投保人另一个关心的问题。对此,太平洋安泰人寿昨日表示,对于事故日期在2005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前的有效保单,只要客户能提供完整的资料,仍将选择新老定义中有利于客户的标准进行审核。
业内人士对这一做法普遍表示赞赏,因为这意味着在二年内曾因老条款的相关规定被拒赔的重疾险客户,将有机会按照新的标准定义获得“追溯理赔”。这样的设定对老客户而言,无疑更加公平,也更人性化。
各公司承诺有利客户原则
由于新规里没有明确“老保单保险金给付规则自动按照新办法执行”。这样就使得一些原来投保重疾险的客户心存担心,是不是原有保单理赔难度会大于新保单?有没有必要退老保单而买新的重疾险?对此,多数保险公司承诺“将以有利客户原则”处理原有保单理赔事宜。
目前,太平洋安泰人寿,光大永明、中意人寿、平安人寿、信诚人寿等保险公司均已作出承诺,将选择新、老定义中有利于客户的标准进行理赔审核。
而配合此次新规范的推行,信诚人寿也率先在其基础之上推出了一款新型健康险产品—————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及时予”针对10种常见严重疾病的初期阶段,在行业内首创了“及时部分援助”的概念。这10种疾病包括了:恶性肿瘤、双目失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良性脑肿瘤、严重III度烧伤、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手术、严重脑损伤、脑中风后遗症和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也就是说,在这10种疾病尚未发展到“重大程度”时,信诚已经可以为病患提供其基本保额15%的部分给付利益。通过这些保障,相信消费者将更容易通过“病向浅中医”实现守护健康的心愿。
【保险与法】
重疾险新规奈旧何?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贝政明
当深圳保险消费者群起对重大疾病保险提出质疑,并获得舆论的极大反响的时候;当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时候,人们或许以为,重疾险的种种弊端会随之烟消云散;特别是当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并公告天下之后,那些重疾险的消费者更以为可以高枕无忧了。可是下面这个案例足以让人们再一次感慨:维权还是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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