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不少客户中都有这样一个疑问:“我可以单独购买一个保障终身的
重大疾病保险,不要那个主寿险吗?重大疾病是年老的时候发生率高,所以想要保障终身的。可是那个寿险,我觉得只要在我家庭责任未完成时有足够的保额就行,等自己年老了,孩子也长大了,不需要留寿险的保险金给孩子,所以这个终身主寿险显得很多余。而且这个主寿险又特别贵,比附加的
重大疾病保险贵多了。”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把重大疾病保险的组成结构方式作一个疏理说明。目前商业保险市场上销售的保障终身的重大疾病保险有两种表现形式:
第二种:终身重疾主险
“提前给付”的秘密
上面的客户所提出的问题,就是针对第一种“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而提的。
假设投保人为30岁男性,需要10万元保额,交费期为20年,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每年所交的保费不过几百元,好便宜的;而那个终身主寿险倒好,每年保费需要2000多元。
在很多投保人眼中:这明显就是贵价买木椟,再给我个便宜珍珠嘛。捆绑销售,非要两个险种一起买,就要近3000元保费,似乎极不合理。那么,投保人若想单独购买这个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可不可以呢?
真的是这样吗?保险公司都这么黑吗?还是先来研究一下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这名称的正确含义。为什么要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这么奇怪的名字呢?在哪里提前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