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42岁的董宏思今年年初逃过了一场生死劫。1月份的一天,刚刚吃过晚饭的董宏思突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来到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之后,他接受了“插管引流”手术,手术后,董宏思终于转危为安。病虽然好了,但又一件事让董宏思开始发愁了。
等来的是拒赔通知书
2005年1月13日,董宏思因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在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接受了“插管引流”手术,终于保住了性命。这次治疗共花去三万多元治疗费,这可是一笔不小的钱啊。醒过来后的董宏思,马上想到了自己曾经买过的一份保险。
董宏思:我说我身体这么好,他说以防万一,而且他说21种大病,不论得了哪个都可以赔,他把保险合同给我看了一下,我觉得条件还是比较好的。
听说万一得了21种大病之中的一项就可以得到赔偿,董宏思觉得很合算,关键是买来了保障,也买来了放心,于是在2003年6月他购买了一份“国寿康宁
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的额度为10万元,保险费每年5010元,到今年他已经连续缴纳了两年的保险费。
如今,刚刚做完手术的董宏思想起了这份保险合同。
董宏思:合同上写了,得了21种重大疾病都能得到10万元的赔偿,我想我这个病符合的话,还可以得到赔偿。
董宏思马上找出了保险合同,发现“急性坏死性胰腺炎”正是约定的21种重大疾病之一,买了两年的保险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多好啊。在病情稳定之后,董宏思就兴冲冲地带着相关材料去了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今年4月份,董宏思果然接到了一个保险公司的通知。
董宏思:没想到拿到的是一个拒赔通知书。
这份拒赔通知书上说,董宏思理赔申请属于其它情况,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决定对本次给付申请做拒赔处理。
董宏思:我说不可思议,你要拒赔我,你必须明确写出拒赔的理由,我没达到,或者是我有什么原因,你要写出来,或者是出院的诊断不符合,一样都没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