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培映介绍说,楚雄人保健康在经办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业务方面的工作之所以能够获得认可,和该公司此前在楚雄州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方面打下的基础密不可分。
2008年和2009年初,楚雄州先后启动了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云南人保健康签订的合作协议,双方以联合办公的方式进行合作,共同经办这两项业务。
数据显示,2008年-2011年,楚雄州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的参保率超过99%,4年间人保健康楚雄中心支公司累计赔付超过1.2亿元,累计赔付近万人次;2009年-2011年,楚雄州城镇居民大病补充保险的参保率逐年提升,去年已经接近90%。3年间,人保健康楚雄中心支公司累计赔付超过1300多万元,累计赔付1800人次。
楚雄州医保中心主任金利东介绍说,该州分别于2000年、2003年和2007年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实际工作中,作为政府部门,最关心三件事情:在推进全民医保的过程中,如何不断扩大覆盖面,让参保人群享受到制度带来的实惠?如何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实现参保人员合理的医疗消费?如何努力提高待遇水平,有效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这些年我们一直也在尝试各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实践证明,受各种制约因素,无论是政府还是商业保险公司,单枪匹马都不见得能把这件事情做好。”金利东说,“政府的优势在于政策制定、费用的征收和参保扩面等方面,专业健康险的优势在于运营管理、费用结算和人才队伍等方面,而且双方都有意愿把事情做好,这是合作的最大基础。”
他表示,通过与人保健康这几年来的合作,楚雄州从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大病补充保险,配合运行得非常顺畅,医疗费用的审核质量和赔付实效也逐年提升,良好的服务得到了参保人员的一致好评,充分体现了“阳光政府、效能政府”。“从某种意义上讲,楚雄州的新农合补充大病保险就是借鉴了我们这种运作模式。”
多方共羸是基础
其实,楚雄州的情况,只是云南省在推进全民医保过程中,探索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经办服务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是云南人保健康积极开展社保补充业务的一个缩影。
人保健康云南分公司总经理李晓峰介绍说,从2006年初开始承办红河州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到去年底,云南人保健康已经承办了122个社保补充业务项目,覆盖了云南省直和14个州市的101个县(市、区),服务人群约2800万,占云南省同类业务80%以上的市场份额,是政府委托业务覆盖面最广的商业保险公司。目前,无论业务种类和数量、规模,覆盖区域和人群、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都居云南保险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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