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换社保、退费进社保、政府给予补贴、新人养老人、鼓励就业、逐步进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原则,成都市于2004年建立了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医疗保险办法,并由财政补贴一次性解决了自1991年以来所有失地农民的社保问题。目前,成都的农民工综合保险使农民工既享受大病医疗,又有了门诊费。到2006年底,已有35万农民工参保。全市参加少儿互助金的人数已达135万人。而新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也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到2007年3月底,已有34000人参保。
根据人群特点推行各具特色的保险办法
由于地区差异、城乡差异和收入差异,不同人群并不适宜一刀切的保险制度。根据不同人群的收入、筹资水平、保障需求等特点,成都市采取分类推进的办法,设计出的医疗保障制度极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晓新向半月谈记者介绍,由于农民工具有流动性强、缴费能力差、疾病伤亡风险大等特点,成都市专门推出了农民工综合保险制度:实行“一险三个待遇”,将养老、医疗、工伤三险合并,统称为综合保险。与之相对应,参保农民工享有工伤、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三项待遇。执行费率是20%,缴费基数分为八个档次,其中用人单位承担14.5%,个人承担5.5%。
这样的制度设计,使成都的“综保”具有以下几个优点:一是适应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点,简单易行,便于管理操作。二是费率较低,用人单位和农民都易于接受,扩大了参保覆盖面。三是较好地解决了农民工最迫切需要的工伤和大病医疗风险防范问题。
今年1月1日正式推行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因其针对的对象多为城镇低保户、残疾人、“4050”人员,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无制度保障的老人,这些人群收入低,经济承受能力差,而且体弱多病最需要医疗扶助,所以成都市采取了先期政府大力补贴的办法,部分参保者享受惠民政策。
据了解,成都市还计划进一步降低费率,加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贴比例,并把县级统筹逐步上升到市级统筹。预计此项制度覆盖人群将达130万人,从而消灭成都最后医疗保障制度的“空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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