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是保险公司头顶上的“紧箍咒”。如果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则面临不动产投资、非上市股权投资等一系列限制,而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更会成为保监会的“重点关注对象”。
新华保险(601336.SH,01336.HK)在上市之前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一直无法达标,限制了机构开设及投资渠道等多方面的发展,而通过A+H融资,新华保险2011年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5.95%,“警报”虽解除,但仍逼近监管II类要求的150%“黄线”。由于2011年资本市场的“无力”,除了新华保险之外,其他上市险企2011年偿付能力充足率也有不同幅度的下降。中国平安2011年度集团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6.7%,较2010年的197.9%下降约31个百分点;中国人寿(601628.SH)在去年发行300亿元次级债之后,去年年底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方才达到170.12%,而2010年该比率为211.99%;而中国太保(601601.SH)2011年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虽然高达284%,但是相较2010年的357%仍然有较大幅度的下滑。
某大型券商保险行业分析师表示,与保险公司之前惯常使用的次级债相比,可转债作为一种兼具股票期权和债券性质的复合型金融衍生产品,在上市公司股价低迷的时候,起到了债券融资的作用,由于为投资者提供了未来股票价格增长的投资机会,可转债利息一般低于普通债券;当公司股价较高时,可转债持有人选择转股后,由于不用赎回债券,因此相当于进行股权融资。
上述分析师表示:“就今年来看,新华保险预计发债融资150亿元,中国人寿更是抛出境内380亿元、境外80亿元的债务融资计划。所以今年几家上市险企另外发行可转债的融资需求不会太大。但如果看未来3年,资本市场仍然不景气的话,上市险企的融资缺口会很大。届时可转债将会是不错的一个选择。”(来源:搜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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