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职工医疗保险将于5月1日跨入新年度,届时职工医保政策也将作部分调整。新年度医保待遇有所提高,参保人员历年个人账户资金用途也有所扩大,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可在规定范围内为家人所用。这是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到的好消息。
具体有哪些变化?昨天,宁波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对新政策和医保年度变更相关事宜作了解释,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关注五个方面。
一、部分医保待遇提高
经过调整,新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保险提高特殊病种治疗待遇,降低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自付比例。具体说来,统筹基金支付特殊病种治疗项目的比例由90%提高到92%,即2012年5月1日以后结算的特殊病种治疗医疗费个人承担比例统一为8%。
此外,较为常用的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超)、数字化摄影(CR、DR)等原自付比例为10%的20个医疗服务项目,自付比例下调为5%;大病重病患者发生的伽玛刀治疗等13项原自付比例为25%的医疗服务项目,自付比例下调为20%。上述涉及的33个项目,2012年5月1日以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均按调整后的自付比例结算。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本项政策调整同时适用于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历年个账资金用途更广
可为家人打部分疫苗买单
从2012年5月1日起,历年个人账户资金更有用了,不单可以支付职工本人的部分费用,还可支付近亲属的部分费用。所以,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不要无谓地浪费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
历年账户资金可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近亲属部分费用,这是本次调整的一大亮点。其中最常见的用途就是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或配偶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2012年5月1日后在本市区域定点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含县级)疾控中心使用的疫苗,支付范围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使用疫苗的范围一致,即:流感疫苗、狂犬疫苗、肺炎球菌多糖疫苗、乙肝疫苗。
相关负责人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比如参保人小王在宁波上班,参加了职工医保,而其母亲的户口和医保卡都在外地,过来看小王时不小心被狗咬了,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打狂犬疫苗,就可以用小王的医保历年账户资金支付。”当然,她打针时不可以直接刷小王的医保卡,疫苗费用先由使用人现金支付,再由小王本人随带身份证、《医保证历本》、亲属疫苗费用票据,到职工医保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保机构申请零星报销,填报用于近亲属疫苗支付的申请书。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用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每个有历年账户余额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以报销时间为准),为亲属报销疫苗费用最多不超过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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