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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多措并举破解看病贵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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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今年2月23日,马玉华在家里突然头痛、呕吐,被家人送进了医院。由于被诊断为颅内出血,她从玉溪市医院转到了省里的医院。当时,面对8万多元的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只有1万多元的马玉华提出回家,她不想因为自己的病把这个家庭拖向贫困。
  “这些老年人没有经济来源,即使检查出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也不能坚持吃药。”杨洋告诉记者,为了体现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玉溪市将保基本的重点从重点保障大病逐步向门诊小病、慢性病延伸。2011年全市建立门诊慢性病保障制度,探索实施门诊慢性病定额补偿。将结核病、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出血、慢性心力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肿瘤放化疗、白血病、活体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慢性肾衰竭等15个病种纳入老年慢性病门诊统筹管理。除糖尿病、高血压限制年龄为65岁老年人外,纳入老年慢性病门诊统筹管理的病种每次门诊费用由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70%,自己支付30%。同时,实行门诊慢性病限额补偿,如结核病一年的限额是480元、高血压一年的限额是660元。

  杨洋表示,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使老年人的就医意识、保健意识普遍提高,老年人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得到了及时治疗。2011年全市共有5373人次获得慢性病门诊补偿,花费的门诊费用203.86万元,新农合基金补偿125.81万元,基本实现了全市老年慢病有保障的目标。“门诊慢性病保障制度,不仅减轻了老年人的经济负担,还促进了慢病管理工作的开展。”

  记者了解到,为了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无缝隙的全覆盖,玉溪市的新平县和红塔区还建立了“母婴共享”和农民工保障制度。对父母双方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且合法生育的新生儿,自其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保障范围,当年无需缴纳个人参保费用,母婴共享20万元的年度医药最高封顶线。对于参保外出打工的农民来说,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享受当地同等报销政策,解决了农民工医疗保障的后顾之忧。(来源:商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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